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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部培训(重庆):《民法典》背景下信贷机构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班暨信贷产品创新专场

访问量:4540发布日期:2021-03-09 11:49:30

各小额贷款公司:

本次培训为鑫融联组织的外部自费培训,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报协会名称可享受八折优惠,报名回执同时发至邮箱757088710@qq.com和80702783@qq.com。详情见通知。


《民法典》背景下信贷机构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班暨信贷产品创新专场

受疫情影响,世界经济持续下行,中小微企业短期内的经营和资金链承压。国家和相关部门陆续出台扶持政策,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金融纾困;同时指出,要充分发挥信贷机构作用,不断提高支小支农信贷业务规模和占比,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,保持较低费率水平。使其积极为小微企业和“三农”主体融资增信,助力打通普惠金融“最后一公里”。同时由于疫情对企业的影响,信贷机构自身代偿率较以往有明显上升趋势,经营压力凸显。信贷机构急需突破传统的业务模式,使其达到业务拓展与风险防控的平衡。

当下市场主体行为不断发生变化,部分重点行业、重点企业的融资需求可能迎来快速增长期,信贷机构亟需把脉当前经济发展走势,探索创新性业务模式,在清晰发展定位的同时,基于特定行业有效实现批量化业务拓展。同时积极探索供应链金融模式,围绕核心企业构建全新的信贷业务体系。为此,鑫融联结合1月1日开始实施的<民法典>担保部分司法解释》特举办“《民法典》背景下信贷机构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班”本期课程旨在解决以下问题:

1. <民法典>担保部分司法解释》对信贷机构业务有哪些重大影响以及如何应对?

2. 如何实现信贷机构自身成本与规模化业务拓展之间的平衡?

3. 批量化信贷产品如何设计以及如何有效的实现风险管控?

4. 信贷机构的供应链业务模式如何开展?

具体课程详情如下:


附件1:课程概况

附件2:参会报名表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北京鑫融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年2月22日

 

 

 

附件一:

 《民法典》背景下信贷机构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班

 

一、时间地点

课程时间:2021年4月21日—26日

课程地点:重庆

二、授课对象

小贷公司、担保公司、典当公司、民间金融机构的法务人员、业务经理、风控经理、中高层管理人员;各地金融办(局)、中小企业局、经信委、小额贷款行业协会、融资担保行业协会等相关领导。

三、课程大纲

模块一:《民法典》担保部分司法解释(71条)解读及信贷机构应对策略

关于担保的一般规定

1. 适用范围

2. 担保合同效力的从属性

3. 担保范围的从属性

4. 担保物权的受托持有

5. 学校、幼儿园等提供担保的效力

(6-20略)

      21.争议解决方式与管辖法院的确定

      22.破产程序与担保责任的衔接

      23.因债权人原因致使担保人未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后果

      24.债权人破产时担保债务停止计息

关于保证合同

25.一般保证的当事人

26.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

27.一般保证的诉讼时效

28.共同保证及其保证期间

(29-33略)

34.保证期间有关的事实审查

35.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提供保证

36.增信措施的性质

关于担保物权

37.已被查封或者扣押的财产等设定抵押

38.担保物权的效力

39.担保财产担保主债权的全部

(40-57略)

58.汇票质押

59.仓单质押

60.提单质押

61.应收账款质押

62.留置权

关于非典型担保

63.不能登记的担保合同

64.如何理解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

65.融资租赁中的常见法律问题

66.保理中的常见法律问题

67.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效力

68.让与担保的法律问题

69.股权让与担保的法律问题

70.保证金质押中的法律问题

71.解释的时间效力

 

模块二:疫情对经济的冲击与信贷机构的总体应对策略

(一)疫情冲击对经济与信贷行业的影响分析

1. 经济运行的内在逻辑

2. 疫情冲击经济的逻辑路径、影响程度与持续时间分析

3. 疫情对信贷行业的影响分析

(二)信贷行业面对疫情冲击的总体应对策略

1. 信贷行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

2. 信贷行业的底层逻辑与信贷机构的疫情应对之道

模块三:信贷业务拓展策略与产品设计(批量化业务)

1. 数字金融叠加疫情冲击下的信贷业务模式与产品创新

2. 信贷业务模式创新与产品设计要点

3. 信贷业务宣介与项目开发新策略

4. 疫情冲击下的信贷业务拓展与渠道创新

5. 信贷业务放大体系建设思考

模块四:疫情影响下信贷业务风控策略

1. 疫情冲击对信贷业务风险控制带来的挑战

2. 金融科技时代下信贷风险管理体系的优化革新与科技支撑

3. 基于业务模式和产品创新的风控逻辑:批量业务风控

4. 基于业务模式和产品创新的风控逻辑:非标业务风控

5. 贷后风险预警与风险化解处置新手段

6. 创新逾期清收方式与风险补偿策略

7. 信贷业务风控体系建设思考

模块五: 信贷行业与供应链金融模式解析

1. 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与运营系统解析

基于产业生态圈的供应链金融商业模式打造

供应链金融的定位、资源配置与营运模式

供应链金融运营系统构成

业务场景:企业转型供应链金融案例分析

案例分享:从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切入供应链金融

2. 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与平台架构

构建产业服务平台过程中的核心

如何设计一套完整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

供应链金融产品设计、结构分析

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盈利模式设计 

典型供应链金融案例分析

3. 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控要素

供应链金融风险类型与特征

供应链金融风控的关键要素与能力建设

供应链金融风控结构分析

供应链金融风控评估指标体系制定

贸易真实性判断与回款的控制

企业信用实力判断与授信额度测算

典型供应链金融风控案例分析

4. 信贷行业与供应链金融合作模式

小微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路径分析

课程收益

1. 1. 解析民法典时代担保规则的发展、变化与《民法典》有关担保法律的重大修订,深度解析《民法典担保司法解释》及对企业实务的影响,分享信贷法务业务实践经验和专业技巧;

2. 2. 了解当后疫情时代中国经济面临的挑战和机遇,以及信贷机构如何应对经济形势的变化;

3. 3.学习新形势下信贷产品设计要素,掌握贷款批量化产品设计原理;

4. 4. 学习掌握批量化业务风控和非标业务风控的思路,构建完善的信贷风控体系;

5. 5. 了解供应链金融的运作模式,并学习信贷机构与供应链金融的合作模式

注:主办方在保证整体教学质量和师资水平的情况下,保留对以上课程设置和师资安排进行临时调整的权利。

 

四、拟邀师资

李老师,现任瀚华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。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、民法学博士。2009年10月进入瀚华担保,2013年开始主持瀚华金控法律事务。主要负责担保、保理、融资租赁、票据、投资等业务相关法律事务,并牵头推动多家分支机构的风险资产管理工作,积累了丰富的风险管理与不良资产处置实践经验。同时,李老师任职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第一届、第二届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
李老师,北京大学经济学本科,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博士,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访问学者,中国注册会计师。现任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创新创业研究院院长、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首批入库导师,明德智库首席专家。2017年获英国大本钟-金桑树奖“最受推崇经济学家奖”,2019年11月获AAMA亚杰商会“春蚕奖”。我国创业投资、融资担保、政府基金研究领域知名专家。跟踪研究信贷担保行业20年,深度指导了某省多家大型担保机构的设立、规划、绩效考核、薪酬管理与具体业务操作工作,并积极就担保体系建设、担保业务创新思维等向国担联盟、国家融担基金等全国性担保机构建言献策,展现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。

白老师,高级会计师、高级经济师; 煜和锦信(北京)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;中央财经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、资产证券化研究中心、大信区块链研究中心专家;对外经贸大学、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客座教授;从事金融行业管理工作近25年,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及管理经验,先后就职于国有银行、大型国有背景担保公司,曾任职飞乐音响(600651)股东旗下保理公司总裁,国美金控供应链金融事业部总裁,智链在线供应链金融副总裁。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专家顾问,拥有跨多个行业的融资、担保实战经验,极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及策划能力,并兼具行业投融资筹划及资本运作。多次参与由国家部委组织的行业培训,并任主讲,其《保(贷)前风险预测或评估及案例分析》,《小贷业务风险管理》,《商业保理运营及管理》等课程在业界口碑颇丰。具有多年的供应链金融研究与运营经验,合作的央企、上市公司十余家。

 

五、参会费用

1. 培训费为3980/人(含培训费、资料费、场地费);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;培训往返交通费用自理。

2. 内训咨询:为方便各地学员就地学习和针对性地选择培训课程,我们可根据需求提供公司内训服务,欢迎来电洽谈合作事宜。

3. 汇款账号

   名:北京鑫融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
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林萃路支行

   号:0200186109200001933

 

六、课程咨询

联系人:肖鹏        联系手机:13141428222(微信同号)

   联系邮箱:80702783@qq.com

七、主办单位

北京鑫融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件二:

《民法典》背景下信贷机构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班报名表

单位名称

 

 

公司人数

 

单位地址

 

邮编

 

成立年限

 

注册资金

 

联系人

 

电话

 

E-mail

 

传真

 

参训人员

姓名

性别

职务

手机

从业

年限

地点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为确保现场服务质量,请各位参训人员提前将培训费汇入指定银行账号,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和报名表传真至班务组。

发票信息

专票/普票:

发票抬头:

纳税人识别号:

公司地址:

公司电话:

开户支行:

银行账号:

电汇金额

万  仟  佰  拾  元

电汇日期

2021年  月  日

期望交流的问题

 

 

最关注的课程模块

 

 

备注:请于开班前10天将此表发送至邮箱80702783@qq.com确认。

联系人:肖鹏  13141428222(微信同号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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